使用说明: 一、本优惠票由交通部观光局免费提供外国旅客。 二、使用时请出示本人护照或相关证明。 三、有效使用期限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。 四、得于名单内任一温泉饭店使用,每张票券以使用乙次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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